公布364個定點回收藥店
我市過期藥品回收辦法即將實施
本報訊(記者 張勇)家里有了過期藥品,千萬別亂扔,可以把它們送到定點回收藥店回收。12月17日,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,從2025年1月4日起,我市將開始施行《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管理辦法(試行)》,并公布了全市364個定點回收藥店。
家庭過期藥品是指居民在家庭用藥過程中產生的、超過有效期的藥品,以及雖未超過有效期但由于儲存保管不當已變質或被污染的藥品。新辦法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公益活動,減少過期藥品對生態環境的影響,維護公眾安全用藥合法權益;鼓勵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企業通過積分獎勵、贈送小禮品等方式激勵公眾主動送交家庭過期藥品;鼓勵個人和組織對家庭過期藥品定點回收行為進行監督,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,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。
據了解,新公布的定點回收藥店共有364個,分布于我市10個縣(市、區)。新辦法強調,定點回收企業對居民送交的家庭過期藥品不論數量多少不得拒收。定點回收企業應對家庭過期藥品實行“三專”管理,即專人負責、專冊登記、專箱存放。定點回收企業應指定專人負責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工作;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統一登記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登記本上,并詳細記錄;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存放在家庭過期藥品回收箱中,并加強管理,防止流失。定點回收企業每半年向市、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回收情況。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應妥善存放,由市市場監管局每年組織一次集中無害化銷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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